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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公正为满意

什邡市检察院公正执法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纪实
2000-10-1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通讯员 李硕秋 徐运华 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近两年来,四川省什邡市检察院先后被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被四川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今年又被最高检察院和四川省检察院分别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检察长文华福也被最高检察院和四川省检察院分别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

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和民行行政检察监督的可操作性,更好地体现公正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律监督职能,是什邡市检察院近两年来创新实践的又一重要举措。

1998年,什邡市濒临破产的某供销公司部分下岗工人,代表该公司全体职工到什邡市检察民行科申诉,不服有关部门的执行裁定,称将该公司的2间门市铺面房拍卖还债的过程中,不按程序办事,卖价严重偏低,总价只有17万元。

检察院受理申诉以后,迅速调查此案。通过调查该检察院认为,单从程序上来讲,执行裁定并无错处,但卖价偏低是事实。但当时已拍卖出去的房屋都已全部变更产权手续。怎么办?检察院的干警们找到7名购房户逐个做工作,明确指出拍卖活动是在供销售公司广大职工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卖价严重偏低,显失公平,最终使购房户自愿退出所购房屋。检察院将收回的房屋交由下岗职工重新拍卖,最后以37.8万元成交,为企业挽回了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该公司用这些钱,为全体职工集体购买了5年的养老保险。事后,该公司派职工代表给检察院和民行科赠送了两面锦旗,赞扬检察机关维护公正,并表示了他们的感谢。

在采访中我们了解这样一件事,什邡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挪用公款案件中,通过一条检察建议,堵住了一个大窟窿,为什邡市解除了一个巨大的隐患。

早在1995年,什邡市检察院根据举报,对该市洛水镇农村保作基金会会计王代华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了立案侦查,侦查中发现,不仅王代华涉嫌挪用公款,而且该镇副镇长兼基金会主任曾令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之后,又查出该基金会的另一个嫌疑犯,涉案的3人严重违反了当时基金会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而且触犯了刑律,造成了严重损失。

办案过程中,参与办案的检察长要求办案人员对此案要认真剖析,帮助发案单位总结教训。与此同时,检察院的领导还针对当时基金会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领导汇报,指出农村合作基金会如不采取果断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有可能会是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危害社会和人民群众。检察长前往发案单位召开现场会,会上以案讲法,要求全市农村合作基金会都要从查办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并提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的检察建议。

根据检察建议,什邡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基金会存在的问题加以整顿,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监管委员会,明确对基金会的主任和有关人员进行考查、考核、任免、培训及管理;加强对基金会利率、大额借贷审批等有关业务方面的管理;定期对基金会工作进行检查、审计、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罚等职能。

由于及时有效地采纳和落实了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什邡市的基金会工作近几年来一直比较规范,此后没有发生一笔呆帐或死帐,去年中央决定清理整顿基金会,什邡市有关部门在全省首批顺利并入农村合作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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